为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,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普遍均等,根据财政部、文化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文财务发[2011]5号的精神,以及省、市有关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要求,现将我馆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公布如下:
一、免费开放对象:全体社会公众
二、免费开放时间:
周二至周日全天(8:30——17:30)
三、免费开放项目:
项目名称 |
服务窗口及部门 |
服务内容 |
外借服务 |
办证处 |
免收工本费、验证费 |
外借服务 |
免费提供图书、过刊及部分现刊外借服务以及续借、预约借书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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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服务 |
期刊阅览室 |
免费提供中外文图书、盲文书刊、有声读物、视屏放大器、点显器以及盲人上网浏览服务 |
期刊阅览室 |
免费提供阅览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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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文献阅览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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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书阅览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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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社区分馆阅览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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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修服务 |
自修室 |
免费提供自修服务 |
指定阅览室及自修区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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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网服务 |
电子阅览室 |
免费提供电子数字资源查阅服务 免费提供检索、文献传递及咨询服务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免费查阅服务 政府信息免费查阅服务 |
检索与咨询服务 |
馆内OPAC自助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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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室、技术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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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活动 |
业务部门 |
免费开展公益性讲座、报告、展览等活动,定期开展“全民阅读”、“世界读书日”、“读书月”、“图书馆服务宣传周”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开展读书、演讲、竞赛、征文及联谊活动 |
流动服务 |
业务部门 |
免费送书、送展览、送共享工程下乡、下基层活动 |
辅导培训 |
业务部门 |
免费对基层分馆、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培训 |
其他 |
免费存包、免费提供饮用水、茶杯、停车等 |